最經典為城巴之MAN NL262:以港島之路況,尤其半山、港島南區,擺明不適合用,蓋因路面極狹窄也。而倘用來清客則亦嫌無稽:兩軸短身雙層,更合宜也。中巴時代之DMS為對照:用來走半山,能切合半山之路面,且既為雙層,有足夠載客空間也。
按其實以港島之情況,甚至毋須單層:中巴年代有很長時間,是幾乎全雙層車隊。而此中短車佔多數:即勝利二型、DMS之類。前者走華富、香港仔、大潭、石澳,後者則赤柱、淺水灣也。半山則更是此二車:堅道、柏道、旭和道之類,又斜又窄,用之,走時靈活得多矣。
而另一方面,是否所有路線皆非12米大巴不可?倘是過海線,為求清客,當然宜用12米。可是港島南區,很多路線即使客多,根本11米已夠用,如4、7、37A、37B、38、40、40M、91。至於港島東,亦非條條皆一如2X、8P:2X、8P客量是足以用12米,然81、85這些?11米即夠矣——用兩軸,亦非不合理也。
由此引申一個問題:到底香港之巴士線,是否條條需用長車身大車應付?一方面,有些線客多,有些線客少:後者倘用12米服務,浪費也。與此同時香港哪怕是市區,街道普遍較窄,如何用12米?必限制多多也:行走12米大巴,需確保行走之路段足夠闊。尤其轉彎,路太窄,哪夠轉?
舉例紅磡馬頭圍道與蕪湖街交界口,就是有如此問題:追本溯源,路窄也。
嚴格說以九龍計,2B、2D、7B、8、10之類,根本理應兩軸短車。2A、2F、7、9、21、28,則極其量11米也。至於新界,荃灣之31B、32、33A、36A,沙田之85系、86系,統統11米已可也。特別是屯門,究其實很多11米即夠用:除非於屯門走之範圍大一些,情況另計也。
至於郊區則更加是:兩軸才合適,蓋郊區主幹道大多依舊狹窄,一如半山,且郊區人口不稠密也。
具體說短車可以先走市區,待一定車齡才到郊區服役:港島先半山,之後赤柱、大潭、石澳也。九龍則先走市區次要路線,即7B、8、10之類,之後才新界郊區也。
一般而言香港道路普遍都較狹窄,短身巴士才適合用,且清客方面亦不缺能力也。 (Gakei Lee圖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