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2月24日 星期日

住屋問題真正核心

近一陣子成文不多,主要是路線改動之想法。有朋友著筆者說住屋問題,筆者趁機再說。

也許朋友有讀到筆者之《住屋問題惡化元凶》。該文指出香港住屋問題何以越來越糟,根本原因是公營房屋制度。當然,並非否定公營房屋之貢獻,然在此之上需要補充:公營房屋制度,只能在某個時期,才能產生貢獻。而當年有貢獻,不代表今天也可有貢獻——換言之,不合時宜也

倘細心發現當年不少公共屋村,興建之位置,實是大有玄機:以觀塘為例,誰都知道是老牌工業區。而藍田村、秀茂坪村,或翠屏村之類,皆是圍繞著觀塘工業區。何也?那些公共屋村,其實質作用是:安頓觀塘工業區上班之工人。一個工廠區總會有大量工人上班,而一般情形下,上班乘車時間,固然越短越好。於是就需興建住宅,也即公共屋村,然後再編排工業區工人入住。昔日觀塘有很多巴士線連接工廠區至藍田、秀茂坪,其理正在此也。

類似情形也發生於其他工業區:如柴灣漁灣村、興華村之類,本質是針對柴灣工業區工人;黃竹坑村,則是方便黃竹坑工業區工人。

公營房屋制度要走得通且走得好,一個前提是,必須有辦法,確保居民上班距離不能太長。放諸今天,問題在此:今日製造業早就去如黃鶴,而上班,一般要在商業區。可是倘要方便商業區上班族,建公屋就難走得通。何也?覓地點是問題,蓋因缺合適土地。像中環,有地建公屋乎?於半山找,需收購舊樓重建;倘填海,則此新地,建寫字樓更實際。

現在很多人寧願在市區租板間房住,並非因無家可歸,而是因為,上班不用長途跋涉。可是今日香港政府常說要找地,卻老是打「山卡拉」主意。這些位置偏遠之公屋,能滿足到人們上班需要乎?答案當然是「不」!

這才是今日住屋問題之核心:不是說無屋住,而是方便居民上班的住房不足。而兩者,是不同之概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