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12月4日 星期四

地區經濟重新定位

寫了一系列之路線重組大綱,由巴士到小巴也有。實則一連撰如此多篇,沒有什麼,純粹作個建議,在香港市場發展受限下,加以鐵路競爭,巴士、小巴線該何去何從。建議會否被採納,筆者並不在乎,但求提供參考就可。

然則撰文時筆者常想,把重點放在巴士本身,有否實際意義?而交通本來與「住」密不可分,與其過分討論路線如何走,開什麼路線,不如聚焦於地區如何發展。

地區發展要視乎地區之位置,不宜一概而論。但明顯地,香港問題重點是,上班之距離太大──上學倒還可以,上班距離則需深思:倘說像會計、法律、秘書這些商業服務,要集中於市區心臟,尚有合理之處,但香港不但是商業服務,甚至連工業區、物流倉儲這些,都要設在市區。這就不合理矣──觀乎不少國家,工廠都盡量不設於大城市、市中心。歐洲好些國家,工廠以至公司總部,都是設於鎮郊,比如法國之干邑市、德國之斯圖加特、意大利之摩德納;日本電子大廠,生產工場皆非位處東京、大阪,而是在岐阜、愛知縣等鄉下;就連現在的神州,工業轉向二、三、四線城鎮發展,亦成大勢所趨──謂之「城鎮化」也!

朋友可以說香港情形與其他國家不同,但即算有別,在次一點地方發展經濟中心,在香港非不可行。筆者也可想到數點:

*新界北邊境,鄰近神州,理應發展成中港貿易之中心。在此一基礎上,所有基建,都應是配合貿易中心發展而作。但現在可不是,北區發展的都是住宅區。只是讓市區上班族長途跋涉地上班,安不讓人痛苦難堪?
*機場本就不應在市區,然機場已搬離多時,不再是大問題;但貨櫃碼頭,繼續設於市區,也是極不合理──最好是搬到屯門龍鼓灘,蓋因此地最接近珠三角。而原來的土地,則轉作商業、住宅用途,如是者市區就可一下子,多出不少商住供應。
*香港的兩個工業村──大埔和元朗,大可修訂用途,鼓勵公司設置大型總部,比如互聯網公司、廣告公司。在歐洲、北美等,像這樣設於市郊的公司,有很多。
*一些鄰近市區之地方,則大可轉作住宅用途。例如,將軍澳不應設一個工業村,而工業村用地,應用來興建住宅,不管是公屋抑或私人屋苑,只要是住宅就可。而原來的公司,則大可搬走至其他工業村;又如香港島邊緣,即柴灣、黃竹坑等,亦要全轉作住宅地,原來之工廠、貨倉等等,則大可搬至新界。而今日新界之交通,又早已比昔日發達。
*又大膽些吧:可考慮把海洋公園搬至新界。筆者想北大嶼山,是不錯的地點。

說具體些,香港之地區發展,極需按地區之位置而作,尤其是要在地區發展產業,而非盲目建樓,除非那位置是鄰近市區。如是者好處是,各地區之間發展,會相對較平衡,而居民上班之距離,也會比現在短。